我們入住第二天早晨六點多退房,到前台,前台沒人,喊了兩聲才有人應答。但是服務員為了睡覺讓我們先行離開,白天再查房,不缺東西再退按金。由於客房內放的充電器和我家的一模一樣,我愛人收拾東西時以為是自己家的誤拿走,在電話中她們要從按金里扣款80元。如果酒店服務員和其他賓館一樣,在我們退房時查房就不會發生這個問題。我用快遞將充電器寄回酒店後,100元住房按金她們竟然衹退回99.99元,扣掉1分錢。1分錢雖不多,可沒有這個道理。由於服務員為了睡覺不及時查房,造成我用快遞寄回東西,快遞費我都沒和酒店計較。退住房按金反倒莫名其妙扣掉我錢真是讓人感到莫名其妙。住這麼多年第一次遇到,也是我有史以來第一次給賓館差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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